人事处(新)

工作任务: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编内退休返聘人员管理、人才交流中心待岗人员管理、残疾人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1.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公开招聘、入职办理、在职证明出具及各类用印审核办理、离职办理、骨干岗聘任、科级聘任发文及转学校正式编前期工作。

2.院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院聘编制核定及设置、入职备案、在职证明出具及各类用印审核办理工作、离职办理及备案、审批校园一卡通等日常管理。

3.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编外合同制人员信息录入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统计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相关业务单位等人事信息统计、人事报表统计报送工作。

4.工作居住证办理:端口申请,资料申报,后期将涉及人员材料申报及确认,信息维护及年检。

5.积分落户工作:发布通知、组织相关人员申报,确认申报人员信息等全流程配合北京市主管部门工作。

5.退休返聘工作:为校聘劳务人员购买保险,为院聘劳务人员核定编制及合同备案等事宜。

6.人才交流中心待岗人员管理工作。

1)协助待聘人员转入人才交流中心,落实待岗期,签定协议,做好工资变更等,加强对待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对于校内临时上岗人员,配合用人单位做好考勤、考核及工资变动等日常管理工作;

3)对于待岗党员,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凝聚人心;

4)对于工会会员,人才交流中心让每位会员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增进与学校的感情;

5)对于退休人员,在老干部处的组织下,对人才交流中心离退休的老干部共六十多人进行慰问,并尽可能解决老干部提出的问题。

7.残疾人管理工作: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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