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此次改革是对已经实行了60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的根本性变革,要变体制、换模式、改方式、转机制,逐步从单位保障过渡到社会保障,有助于把学校现在承担的一些社会职能分离出去,增强学校用人机制活力。
此次改革事关每一位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每人单独建立一本账,逐人核对信息,有关工作受到学校领导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特别2015年7月9日教育部部署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及预扣养老保险工作(以下简称调资及预扣养老保险)以来,人事处加班加点,经过大量的测算、统计和逐人逐月分段计算,已初步完成我校调资及预扣养老保险方案。
此次调资及预扣养老保险工作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第一步,后续涉及到大量政策、操作问题。为使我校教职工及时了解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要点、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扣减绩效工资和预扣养老保险等内容,人事处梳理大家关心、关注的热点,逐一回答:
一、关于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要点
1.改革的人员范围?
答: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不同类别人员如何改革?
答: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2014年10月1日是所谓“新”、“老”的时间分界点,同时也是改革前后待遇衔接政策的分界点。
■ “老人”
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
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社保经办后,逐步进入社保,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2015年6月底,“老人”提高离退休费已经兑现到位。
■ “中人”
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 “新人”
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3.养老保险改革的实施时间?
答: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4.改革后养老保险包括什么项目?
答:包括两项,一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职业年金。
5.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为多少?
答: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与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相同。个人缴费基数核定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上限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北京市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463元),下限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6.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为多少?
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4%。
7.“中人”、“新人”养老金如何核算?
答:“新人”养老金包括三项,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个人账户职业年金。
“中人”养老金包括四项,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核定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二、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1.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实施时间?
答: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对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之间差额进行补发。
对晋升、调入、调出、退休和在职去世等特殊情况逐人逐月分段计算调资及补发差额。
2.基本工资标准如何变化?
答: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2800元提高到1150~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2750元提高到1150~3770元,工人由现行的540~830元提高到1130~1640元。调整后的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由现行的80~2600元提高到170~5795元,工人由现行的70~915元提高到150~1855元。
三、扣减绩效工资
1.为何要扣减绩效工资?
答: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两部分。由于基本工资在工资构成中比例较低,难以起到保障性作用。为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在此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要扣减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如何扣减?
答:根据上级文件,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3.绩效工资扣减项标准?
答: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扣减额度为220~655元,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扣减额度为220~650元,工人绩效工资扣减额度为210~360元。
四、预扣养老保险
1.预扣养老保险的实施时间?
答:养老保险改革与基本工资调增同步进行,都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进行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预扣。
2.预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答:预扣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4%。
3.养老保险经办后,预扣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预扣养老保险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两项逐人准确记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启动后,再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对账,多退少补。
五、调资及预扣养老保险查询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校已于2015年7月24日前将调资工作兑现到位。并将2014年10-12月、2015年1-7月共10个月,扣减绩效工资、预扣养老保险后的增资差额发放到教职工银行卡。
我校教职工可登陆财务处工资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58909111(人事处劳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