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下午,由我校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举办的《中国政法大学规范合同制用工培训会》在国际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顺利举办,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勾巍伟副院长、我校人事处黎军副处长以及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同仁,学校各教学院部、在编机构、校部机关、后勤各中心社保专员60余人出席。会议由人事处黎军副处长主持。
本次培训会主要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是由勾巍伟副院长主讲的题为《合理运用劳动法律法规,正确预防潜在用工风险》的培训,主要围绕高校中最常见的劳动争议展开讲解,从历史遗留问题、高校业务外包、自身用工管理不当以及在编职工人事管理四个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方面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产生劳动争议的用工薄弱点,将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过程分解为招聘期、试用期、工作期、离职期四个阶段,分别针对这四个时期容易产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解析说明,更好地预防在用人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
随后,人才交流中心李燕结合社保业务实际办理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说明,规范了社保业务办理的流程,保障了我校编制外人员的个人社保业务能够及时地按照社保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做好社保政策宣传、人事关系管理与编制外职工服务工作。
本次培训会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纷纷反映培训内容细致实用,为各二级单位合法用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为规范我校非事业编制用工管理,普及劳动法律知识提供了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