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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功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要点解读讲座暨7月份调资工作说明会”
作者:发布时间:2012-05-14点击数:

2015年9月14日下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要点解读讲座暨7月份调资工作说明会”在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举行。此次讲座暨会议由学校人事处主办,专门邀请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单位管理中心养老保险处处长刘卫同志进行政策解读,人事处处长吴平同志主持。

今年年初,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了相关政策,7月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做出了部署。学校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把政策落实到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预扣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于2015年7月24日兑现到个人账户。为使广大教职员工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改革纲要,人事处专门组织了此次活动。

会上,刘卫处长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度进行了权威、清晰的解析。介绍了改革背景、改革的基本原则、政策的实施、各类人群待遇的核发等一系列内容。刘卫处长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人群5000多万,面临的情况、现象异常复杂。需要一点一滴、千锤百炼,才能将改革落到实处”。此次工资调整,不是简单的提高工资水平,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是一次完善工资制度的改革,重在“建机制、调结构”。即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国家即将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同时,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了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

吴平处长总结了我校调资工作的落实情况,就教职工关心的基本工资增长标准、养老保险个人预扣缴情况、绩效工资减少额度、“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等问题一一介绍。此次改革,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吴处长指出:“此次调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希望通过本次说明会提供一个平台,让更多同志了解改革的内涵,掌握方针、政策具体落实到每个人的实施细节。”

通过召开说明会,参会教职工加深了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理解,明晰了工资调整情况。会议内容公开透明,气氛热烈,充分体现了学校对教师切身利益的密切关注,为教职工提供了良好的交流互动机会。

据悉,我校首开先锋,是国家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以来,首次由高校自主举办的政策要点解读讲座。与会教职员工近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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