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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中国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9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度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考核工作。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依据

(一)考核范围

全校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不含后勤系统单位及独立法人单位聘用的自付费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

(二)考核依据及标准

1.有本单位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按照要求提交考核结果。

2.没有本单位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单位,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比照同类岗位事业编人员执行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人事处负责全校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的统筹工作,二级单位负责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二级单位同级党组织参与本单位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全过程并提出相关意见。

三、考核时间区间

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

四、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本年度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11月19日前,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考核及考核等级复核工作。

(二)11月30日前,考核结果无异议后,二级单位应向人事处合同制人员管理科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备案表》(见附表);

2.本单位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整体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考核的依据标准、组织程序、考核形式和意见、异议复核处理情况);

3.考核意见为不合格等次人员的相关说明;

4.本单位采用的考核管理办法(参照事业编考核办法的除外)。

以上材料需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人事处汇总年度考核意见

12月中旬,人事处完成汇总整理各单位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归档

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二级单位应将考核中的过程性材料及结果材料自行存档备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58909116

办公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B206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备案表(参考模板)




人事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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