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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智慧法大人事处用印申请功能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07-29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工,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提升人事服务效能,落实《中国政法大学“作风建设年”专题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人事处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建设了智慧法大人事处用印申请功能模块并启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用印申请功能模块适用于申请使用人事处公章的一般情形,如拟用印的证明属于人事处已单独制作服务指南的服务事项(详情请登陆人事处网站-服务指南查看),请按照指南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并办理。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用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用印。

二、申请流程

1.用印申请人发起用印申请。

用印申请人登录“智慧法大”(电脑端)或“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微信号”(手机端),进入“办事大厅”-“人事处用印申请”功能,发起用印申请。

2.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根据用印内容,用印申请进入相应流程,由申请人所在办公室工作人员分流备案,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离退休人员拟开具的证明材料内容涉及政审、现实表现等需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批。

3.用印。经人事处相关业务科室线上审批同意后,用印申请人即可至人事处综合科用印。

三、其他事宜

1.请各二级单位在本单位积极推广模块功能,让信息多跑路,教职工少跑腿,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教职工开具《职称证明》,用途为个人购车、购房,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担保、子女入学事宜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可直接通过校园一卡通在人事自助服务终端登陆后自助完成,无需线上申请。

3.处级领导干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拟用印的证明材料内容涉及到校内其他部门的,需先由所涉及的部门审批,并同时上传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

1.用印申请功能模块联系人:程丽萍、潘荣,联系电话:58909109;

2.网上办事大厅技术支持联系人:罗倩、杨潇,联系电话:58909615。



人事处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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