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附件1)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第六届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办法:
本次评选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法大发〔2020〕101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名额及奖金:
每年评选1名,奖励金额30万元。
三、推荐方式:
1.二级单位推荐:二级单位通过考察评议向学校推荐参评教师。各二级单位每次可推荐1名教师,新型研究机构整体作为一个单位推荐,推荐工作由科研处负责。推荐结果须征求同级党组织意见。
2.联名推荐:我校教师、学生或校友可以联名推荐参评教师,其中联名教师或校友人数应达到15人以上,学生应达到30人以上。被联名推荐的教师不占用所在单位指标,相关申报材料仍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四、评选程序:
1.初审: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初审,评选出 3 名候选人,并进行排序。
2.复审:学校成立以教师代表和教学、科研、人事、师德师风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复审,从3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名获奖者。
3.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5.表彰:获奖教师在当年的教师节大会进行表彰。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请于5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打包(文件夹和压缩包命名:xx学院2021年教学杰出贡献奖申报材料)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1.《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PDF版。
2.《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和盖章PDF版。
3.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颁奖部门证明等的照片或PDF扫描件。
六、其他说明
1.来校工作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
2.近五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均分在全校排名起止时间:2015-2016秋季学期至2019-2020夏季学期,具体排名结果由二级单位师资专员咨询教务处质监科:010-58909089。
3.申报人员原则上近五年均需开设本科生课程,因学术休假、实践锻炼等原因导致未开课的除外。
4.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范围:2015—2016学年至2019—2020学年。
5.上一聘期聘期考核:2019年聘期考核结果。
6.办法中的“教务处认定的其他同级别教学类奖项”:请教务处在奖状或证明的复印件空白处写明“同意据此参评教学杰出贡献奖”并加盖公章。
7.联名推荐的,联名推荐信息表(见附件4)提前联系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其他相关材料由参评教师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王音霏;联系电话:58909115;
办公室:昌平校区主楼B215;邮箱:cuplszk@163.com。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pdf
2.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表.docx
3.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xls
4.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联名推荐人信息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