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在编科研机构: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附件1)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五届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原“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依照《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二、名额及奖金:
每年评选1名,奖励金额30万元。
三、推荐方式:
1.二级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通过考察评议向学校推荐参评教师。各二级单位每次可推荐1名教师,在编科研机构和新型研究机构作为一个单元推荐,推荐工作由科研处负责;
2.联名推荐:我校教师、学生或校友可以联名推荐参评教师,其中联名教师或校友人数应达到15人以上,学生应达到30人以上。被联名推荐的教师不占用所在单位指标;
四、评选程序:
1.初审: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选出3名候选人;
2.复审:学校成立以教师代表和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复审,从3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名获奖者;
3.校长办公会审议;
4.公示:公示期5天;
5.表彰:获奖教师在当年教师节大会进行表彰;
五、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单位请于6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1.《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2.《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和盖章PDF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3.获奖证书照片或PDF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4.联名推荐的,联名推荐信息表(见附件4)提前联系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其他相关材料由参评教师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尹艺斐;
联系电话:58909660;15811267786
办公室:昌平校区主楼B215
邮箱:cuplszk@163.com。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docx
2.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表.docx
3.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xls
4.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联名推荐人信息表.xlsx
人事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