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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五届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6-04点击数:

各院、部及在编科研机构: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附件1)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五届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原“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依照《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二、名额及奖金:

每年评选1名,奖励金额30万元。

三、推荐方式:

1.二级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通过考察评议向学校推荐参评教师。各二级单位每次可推荐1名教师,在编科研机构和新型研究机构作为一个单元推荐,推荐工作由科研处负责;

2.联名推荐:我校教师、学生或校友可以联名推荐参评教师,其中联名教师或校友人数应达到15人以上,学生应达到30人以上。被联名推荐的教师不占用所在单位指标;

四、评选程序:

1.初审: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选出3名候选人;

2.复审:学校成立以教师代表和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复审,从3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名获奖者;

3.校长办公会审议;

4.公示:公示期5天;

5.表彰:获奖教师在当年教师节大会进行表彰;

五、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单位请于6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1.《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2.《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和盖章PDF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3.获奖证书照片或PDF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4.联名推荐的,联名推荐信息表(见附件4)提前联系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其他相关材料由参评教师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尹艺斐;

联系电话:58909660;15811267786

办公室:昌平校区主楼B215

邮箱:cuplszk@163.com。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docx

      2.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表.docx

      3.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xls

4.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联名推荐人信息表.xlsx

 

 

人事处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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