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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 (第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专项资助计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12-18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公派出国留学的规定和学校 “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专项资助计划”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资助第一批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人员范围

项目类别: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人员范围:限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二、申报条件及留学单位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申报条件、留学单位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学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放宽体育课教师的留学单位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31

三、提交材料

1.外语水平证明(自2015年起美国各高校开始执行新的英语水平要求,请申报人在联系邀请函的同时确认申请学校的外语水平要求,最终提交的外语水平证明应在符合留学基金委外语条件的基础上满足外方学校的要求)。

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

3.外方合作者简历。

4.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5.科研成果清单。

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

7.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到组织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双肩挑人员)。

8.符合学校一贯执行的其他政策要求。

四、工作安排

1.根据留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2020年第一批次录取人员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2.2020年3月10日—3月12日集中提交材料(过期将不再接收),各单位将《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单位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见附件1)、《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个人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中要求的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3.2020年3月27日前,学校人事工作小组确定第一批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4.2020年4月1日—10日,被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

5.2020年4月15日前,人事处将依照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对申请人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整理材料并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根据以上通知安排好本单位及个人的申报工作,以免贻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翔宇

 话:58909575

 箱:cuplszk@163.com

 

附件: 1.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单位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zip

      2.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个人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zip

  

 

人事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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