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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中业务培训课时计算方法的说明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0-1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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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已经2016716日第1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新入校教师(指初次进入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第一个聘期内应至少参加64课时的业务培训课程;45周岁以下教师,一个聘期内应至少参加32课时的业务培训课程”。现就聘期考核中,业务培训课时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计算方法

1.每课时以45分钟计。课时数=所有培训时间总和(分钟)/45分钟。课时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2.线上(含网络远程、视频录像等)培训课时数第一聘期最高计22课时,45周岁以下教师,每聘期最高计11课时。多余线上培训课时数不计入总课时数。

二、申报程序

1.培训活动组织部门于培训通知发布前向人事处师资科申报,提交《培训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并索要专用电子版签到表。未经人事处审批,不进入计算范围。

2.培训活动组织部门于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签到情况提交人事处师资科。(专用电子版签到表发送至:cuplszk@163.com

三、特别说明

1.鉴于该办法从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2019年的聘期考核,业务培训课时的起算期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2017年9月1日前(不含)入校新入校教师,第一个聘期内应至少参加42课时的业务培训课程;45周岁以下教师,一个聘期内应至少参加21课时的业务培训课程。

2.2017年9月1日(含)之后入校的,第一个聘期内至少参加64课时的业务培训课程,考核周期为入校前三年,纳入预聘制聘期考核。第二个聘期内至少参加32课时的业务培训课程,纳入学校统一的届终聘期考核。

3.示例:

1)A教师2016年9月1日入校,第一个聘期考核周期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要求42课时。第二个聘期考核周期为2019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要求32课时,以此类推,直至满45周岁。

2)B教师2018年7月1日入校,第一个聘期考核周期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要求64课时。第二个聘期考核周期为2019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要求32课时,以此类推,直至满45周岁。

联系人:尹老师

话:010-58909660

箱:cuplszk@163.com

 

附件:培训活动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8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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