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新)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5-23点击数:

各院、部、在编科研机构: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法大发〔2012〕4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2017-2018学年的“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以下简称“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师评选请按照《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法大发〔201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推荐人选,在教师自行申报或者院部提名的基础上,经院(部)务会或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民主评议产生。在编科研机构作为一个单元推荐,推荐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在100人以上的,推荐2名候选人;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请各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能真正代表法大良好教师形象的候选人。

四、填表要求如下

1.《科研工作》栏目,由被推荐者填写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2017-2018(2018年科研成果截止日期到5月31日)学年共3年的科研业绩,《服务社会或公益活动情况》、《校内活动情况》栏目,由被推荐者填写,所在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其中《校内活动情况》主要包括课堂外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学术、教学研讨以及党政群其他活动等;

2.《教学工作》栏目,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填写;科研积分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按照学校科研考核办法审核后填写;《职业道德表现》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填写。

五、请于6月5日前将工作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推荐优秀教师一览表》、《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纸质版(打印请正反双面打印)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58909115;邮箱:cuplszk@163.com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doc

2.中国政法大学推荐优秀教师一览表.xls

3.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xls

 

 

人事处

2018年5月23日

 

人事动态
快速通道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

部门邮箱:rsc@cupl.edu.cn   联系电话:010-58909109   

办公地址:昌平区府学路27号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