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17年度科级领导岗位(调整)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此次(调整)聘任的岗位为各单位科级领导岗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工作依据
此次(调整)聘任工作依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法大发〔2010〕2号)执行。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公示聘任岗位
11月1日—11月14日,各二级单位在校内公示拟聘任的空缺或需要调整的科级岗位名称、岗位任务、聘任条件及聘任人数等基本信息,公示期15天。
11月1日—11月3日,请二级单位填报《处级单位科级岗位聘任条件公示一览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提交人事处备案和统一公示。
11月8日—11月14日,人事处在学校网站汇总公示各二级单位科级空缺岗位,公示期7天。
2.应聘者报名
应聘者填报《中国政法大学处级以下非教学科研岗位聘用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向拟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单位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1月15日。
3.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聘任机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推荐人选
各二级单位院务会或处级领导班子提出聘任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于2017年11月22日前报送推荐人选。党务系统报送至组织部,行政系统至报送人事处。
5.审核
党务系统聘任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核,行政系统聘任由人事处负责审核。组织部、人事处汇总后分别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核。
6.审批与公示
党务系统和行政系统聘任分别由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人事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