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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新入校青年教师指导教师明细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0-1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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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提供良好的教师队伍发展制度环境,完善教师分类考核评价机制,2016年学校修订了《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法大发[2016]124号);为了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加强师德建设,学校积极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模式,2016年人事处发布实施了《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实施方案》(校人字[2016]16号),以为我校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根据以上文件要求,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入校青年教师指导教师明细表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实施方案》(校人字〔2016〕16号)在“青年教师指导制”中规定,“新入校青年教师原则上在第一学期内不安排授课任务,在报到2个月内,所在二级单位应安排其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团队负责人作为其指导教师,或为其指定一名治学严谨、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重点指导青年教师制定适合其发展的职业发展规划,提升其职业道德素养。指导教师指导期为3年。二级单位应把指导青年教师作为高级职务教师的基本职责,明确要求,纳入对其考核或晋职要求内容”。

根据以上规定,请各二级单位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入校教师的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新入校青年教师指导教师明细表)提交人事处师资科备案(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二、需要周知的“关于教师考核中的培训要求”

教师考核办法中对于新入校教师和45周岁以下教师都规定了聘期考核的培训要求,青年教师培养方案中对新教师听课制进行了具体规定,请各二级单位提前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对教师培训做出统筹安排,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为了方便教师参加培训,学校与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合作开通了“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在线学习中心”网站(http://cupl.enetedu.com/),课程包括教学技巧和能力提升、科研能力提升、信息技术使用、师德师风建设、综合素质提升等全国教学名师课程,请各位教师积极参与。

联系人:尹艺斐;联系电话:58909575;邮箱:cuplszk@163.com。

 

附件:新入校青年教师指导教师明细表.xlsx  

 

 

人事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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