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人事处2014年公开聘任科级领导岗位及聘任条件公示如下:
一、岗位
正科级领导岗位5个:综合科科长、人事科科长、师资科科长、劳资科科长、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科科长(兼校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副科级领导岗位1个:人事科副科长
二、聘任条件
人事处科级领导岗位聘任人员需达到《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法大发[2010]2号)所要求的相关聘任条件与资格,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熟悉国家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学校人事工作相关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人际交往能力强,具备人事管理经验。
人事处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