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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2-05-31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和教师: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表彰活动的通知》(会字[2012]40号),我校将组织教师申报“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1.从事法学教学和法学研究工作50年以上;

2.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法学教学科研工作,始终坚持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3.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性法学社团等负责人;或法学教育成绩突出,法学研究成果显著,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在全国法学界法律界有较高声誉和重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二、表彰人选产生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个人申报,由学校评议产生。

1.个人申报:退(离)休人员,由老干部处组织申报工作。老干部处协助申报人员填报《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申报表》(见附件1),汇总后于65前交人事处;在职人员,由人事处组织申报,人事处协助申报人员填报《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申报表》。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申报表》在学校或人事处网站下载,也可从离退休工作处或人事处索取。

2.学校评议,产生推荐的候选人。

(二)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组评议确定表彰人员。

三、学校要求

(一)请各位教师积极申报,充分展现我校教师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届时,入选者将于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大会上受到表彰。

(二)申报材料:申请者须提交《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申报表》纸质版一份(最好也提供电子版)。负责组织报名工作的单位,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申报表》、《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申报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各一份。

附件:

附件1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申报表.doc

附件2全国资深法学家申报人员一览表.xls

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贾桂琴 联系电话:58908041

邮箱:guiqinj@cupl.edu.cn

人事处联系人:宋淑峰 联系电话:58909115

邮箱:sz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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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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