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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法大学编制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调整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2-05-04点击数:

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以及《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编制外人员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及比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整内容

1)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由2011年度的1680元上调为1869元,其中农业户口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由2011年度的2521元上调到2803元;缴费基数上下限:1869元——14016元。

2)医疗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2011年度的2521元上调为2803;缴费基数上下限:2803元——14016元。

二、执行时间

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自4月起开始执行。

三、要求

各单位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按新规定计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并与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联系。

联系人:陶冬晨 联系电话:58909116

办公地点:办公楼B204

联系方式:

QQ737511136 MSNgennaio.taotao@hotmail.com

附件:

附件1: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doc

附件3:2012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及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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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五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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