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国工考〔201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报名和参加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我校正式编制人员;
2.符合国工考〔2011〕6号《通知》中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个人填写;
2.《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单位填写;
3.《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补考人员报名表》,单位填写;
4.《职业道德培训合格证》(2007年及以后取证)、《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原件;
5.申报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本人申报表背面);
6.申报者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和工种;
7.《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一式两份;
8.鉴定考核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国工考〔2011〕6号《通知》。
上述材料要求个人填写的应由本人签字,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单位填写的要求加盖公章,后勤各中心由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交一份。
三、时间安排
1.各单位请于2011年12月26日下班前将上述报名材料收齐后统一报人事处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2.学校人事处将于2012年2月14日统一到报名地点报名,各单位于2012年2月17日到人事处领取相关材料;
3.考试时间详见国工考〔2011〕6号《通知》;
4.此次报名正值假期,请各单位在报名材料里留好负责人和报名者本人的手机号码,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到本人。
四、其他
鉴定考核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持合格证书原件及发票到人事处报销,学校只为每人报销一次费用。后勤等独立核算单位自行负担所产生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国工考〔2011〕6号《通知》。
联 系 人:甄贞
联系电话:58909111
邮 箱:lz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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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