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12月29日第18次校长办公会决定,为在职在岗人员发放一次性绩效工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
1.时间范围:2010年1月—2010年12月;
2.2010年12月31日在册的在职在岗人员(含人才中心临时上岗人员、学校支付工资的人才派遣人员)2010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2000元/人;
3.2010年新入校人员(含人才派遣人员)按来校工作月数计发;
4.2010年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按在岗月数计发;
5.后勤中心、出版社等独立核算单位,单位自行付费的人才派遣人员,按照学校标准自行决定是否执行,费用自理。
二、发放办法
人事处制表,财务处发放。
三、其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保证通知到每个教职工本人。
人事处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