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政大发【2006】111号《中国政法大学调入人员及接收应届毕业生交通费、行李托运费报销的规定》及经费使用情况,于2010年12月15日前给予2010年调入人员及接收应届毕业生报销报到差旅费,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到人事处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需提供材料:
调入人员:
1.调出单位发放差旅费凭据;
2.调出单位到中国政法大学的单程车票;
3.调出单位到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李托运费发票。
应届毕业生:
1.毕业学校发放派遣费凭据(在京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2.毕业学校到中国政法大学的单程车票;
3.毕业学校到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李托运费发票。
说明:
1.原单位(调出单位、毕业学校)未发放报到差旅费的,请财务部门或就业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2.凡我校2010年接收的在京高校应届毕业生,报销报到差旅费时可不用提供毕业学校发放报到差旅费的证明。
联系人:高华路
联系电话:58909109
办公地址:昌平办公楼B205
人事处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