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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2010年调入人员及接收应届毕业生报销报到差旅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0-12-08点击数:

根据中政大发【2006111号《中国政法大学调入人员及接收应届毕业生交通费、行李托运费报销的规定》及经费使用情况,于20101215日前给予2010年调入人员及接收应届毕业生报销报到差旅费,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到人事处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需提供材料:

调入人员:

1.调出单位发放差旅费凭据;

2.调出单位到中国政法大学的单程车票;

3.调出单位到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李托运费发票。

应届毕业生:

1.毕业学校发放派遣费凭据(在京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2.毕业学校到中国政法大学的单程车票;

3.毕业学校到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李托运费发票。

说明:

1.原单位(调出单位、毕业学校)未发放报到差旅费的,请财务部门或就业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2.凡我校2010年接收的在京高校应届毕业生,报销报到差旅费时可不用提供毕业学校发放报到差旅费的证明。

联系人:高华路

联系电话:58909109

办公地址:昌平办公楼B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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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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