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了做好科级领导岗位(调整)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此次(调整)聘任的岗位为管理部门和其他专业技术部门的科级领导岗位。在当前岗位受聘满一年、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工作依据
此次(调整)聘任依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执行。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
1. 公布聘任岗位
各二级单位于2010年9月30日前校内公布拟聘任的空缺或需要调整的科级岗位名称、岗位任务、聘任条件及聘任人数等基本信息,并报人事处备案。
公示期限不得低于3日(不含节假日)。
2. 应聘者报名。
竞聘人填报《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申请表》,向所在二级单位相关聘任机构报名。报名截止2010年10月15日。
3. 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聘任机构对竞聘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推荐人选。
各二级单位院务会或处级领导班子提出聘任意见,2010年10月22日前报人事处。
5. 主管校领导审核
人事处汇总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
6. 校长办公会审批。
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7.公示。
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示,公示期5日。
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