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决定为大家发放教师节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
1.在岗教职工(含校人才中心临时上岗的人员)每人600元;
2.离、退休人员(不含退职人员)每人300元;
3.人才派遣职工每人600元;
4.后勤各中心等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学校标准自行解决。
二、发放办法
1.时间范围: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
2.按实际工作月数分段计发的人员范围:上述期间调入、新接收毕业生、临时上岗、退休、病假、产假、脱产学习、公派(自费)出国、新进人才派遣人员;
3.调出人员不予发放;
4.在岗教职工由各单位制表,人事处审批后财务处随2010年10月工资发放;
5.离、退休人员由退(离)休干部管理处制表,人事处审批后财务处随2010年10月离、退休费发放。
6.人才派遣职工由各单位单独制表,人事处审批后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三、其他
1.《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节补贴审批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其他表格”栏目下下载或到劳资科索取,到人事处审批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联系电话:9111、9571
电子邮箱:lzk@cupl.edu.cn
附件:教师节补贴审批表.xls
人事处
2010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