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我校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工作会议在昌平校区召开,部署推进我校“三定”(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工作。校党委书记胡明,校长马怀德,党委副书记王立艳,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王敏,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刘琳琳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李秀云主持。
李秀云就本次“三定”工作推进提出了要求,进行部署。人事处处长罗智敏对学校机构编制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任务分工及日程安排进行具体介绍。
马怀德在讲话中指出,“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是深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开展“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一是要总量控制、科学核定,根据教育部批复的编制总数和比例要求,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科学核定各类岗位编制;二是要合理布局、激活潜力,要挖掘机构编制资源潜力、理顺学校各类各级机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优化学校工作体系;三是要精细管理、重在长效,通过机构编制信息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
胡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三定”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动态性工作。他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学校的决策上来;二是要做好顶层设计,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定岗定编,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前期沟通,为今后有效地贯彻和落实“三定”规定打下基础;三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确保“三定”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推进,要切实承担起管人用人主体责任,切实处理好推进工作和保持稳定之间的关系,压实相关责任,倒排时间节点,对标对表、积极稳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顺利推进“三定”规定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