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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届终考核工作和《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征求意见会
作者:发布时间:2013-06-18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深化机制改革,推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6月13日下午,我校在昌平校区主楼第四会议室召开了全校教学科研岗位届终考核工作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征求意见会,李树忠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人事处处长吴平以及各院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树忠主持。

李树忠指出,本次征求意见会的两项议题,都是学校下一阶段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希望各位参会的领导积极提出意见。他指出,届终考核工作关系到教师本人的切身利益,对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以及警示部分教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总体而言,上一次届终考核结果不容乐观,有的教师因考核结果不合格而转岗甚至退出教师岗位。为了更好的实现教师绩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落实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和教师岗位聘任、考核制度,今年的届终考核将按照学校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对于《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他说,从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状况而言,近些年来,我校积极采取人才引进、海外提升、学历学位提升、聘任制改革等措施,使教师队伍稳步发展,学历、年龄、学缘结构等不断优化,综合实力大大提升;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学校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数量不多,尤其是在学校入选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等高端人才的数量以及在推荐高端人才评奖项目时后备人选的捉襟见肘中可窥一斑;教师梯队建设存在较大隐患,某些学科中青年骨干人才后继乏人;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仍不完善,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机制改革亟需深入。从国家政策制度层面而言,自2010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教育、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以及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这些文件的出台,对各高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和机遇。为了落实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大力提升我校教师队伍实力,为实现我校“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的办学目标提供优秀的人力资源基础,人事处调研制定了意见讨论稿。

各院部负责人就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届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讨论中,各院部负责人畅所欲言,气氛热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最后,李树忠对各位院部领导的踊跃发言表示感谢,人事处将结合本次会议提出的建议,继续细化和修改相关规定,学校将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凝练重点,为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政策支持,并希望各院部会后再仔细研究,提出宝贵意见。他进一步指出:第一,教师队伍建设和届终考核工作是学校的大事,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强化危机意识,树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是主体工程、第一工程”的观念,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第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院二级管理,下放教师队伍建设权力,明确院部领导在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职责,订立目标责任,推行激励和问责制度,构建院部合力共建大学的新局面;第三,针对国家各项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将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积极做好落实工作,结合我校教师状况制定科学、可行的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第四,学校将着力分析教师队伍工作的关键点和难点,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编制改革等方面争取有新的突破,积极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会议中,人事处处长吴平对届终考核工作和《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除此以外,她还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要求各院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站在全国高度,以学科为基础,以人事处教师信息库为蓝本,结合本单位教师实际状况建立适合自身的中青年教师综合评价体系和信息资源库,为我校培养造就新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提供有力支持。据悉,人事处将于近期扩大范围,就两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再次征求教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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