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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新一期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合作协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2-03-23点击数:

2012年3月20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正式签署了新一期“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合作协议,黄进校长代表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推进高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支持学校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国际化师资队伍所开展的项目。

本次合作协议是我校自2008年以来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第二期。相比于上一期协议,本次合作资助的教师名额获得大幅提升,由每年双方共同资助10 名教师增长为20名。协议的签订既满足了我校教师开拓国际化视野和提升国际交流能力的需要,又为实现我校“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的总体办学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师资队伍基础。

我校历来重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2008年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专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字[2008]002号),2011年又根据形势变化和学校派出教师实际情况修订了《实施办法》(校人字2011[006]),为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提供了制度支撑;在机制建设方面,学校为保障此项目的有效落实,建立了学院和学校两级评审机制,由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可行性、培养潜力进行初步评议;最终派出人选由我校人事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重点审查申请教师的接收学校排名、专业排名及参与项目的情况,既加大了院部的自主权,又从学校层面保证了派出人员的质量。

2007-2011年在学校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我校共派出80名中青年教师赴世界各国访学,其中学校全额资助21人,学校和留学基金委共同资助59人。留学国别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俄国、瑞士等共8个国家,访学院校包括:牛津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早稻田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使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经历的教师数量获得大幅增长。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出国学习和交流,了解了本专业最新国际学术动态,拓宽了学术交流渠道,也为双语教学打下了基础。教师回国后积极将访学期间所学成果和新的研究方法应用到教学和科研中,为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输入了新的国际化视野,学生也在教学中收获了国际前沿的新知识和新观点。

我校中青年教师在访学期间,除了参加课程学习外,还积极与国外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充分展示了我校教师的研究成果。在访学期间,我校多名教师应邀做专题讲座或报告,其中法学院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的胡继晔老师在牛津大学访学期间,分别被当地学术机构邀请做了三场报告,分别是:牛津大学法学院题为“金融监管:博弈论视角”的研讨会主题发言;布鲁塞尔欧盟医疗保险反欺诈组织题为“中国社会保险立法与反欺诈实践”的主题发言,朴茨茅斯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题为“中国社保反欺诈的立法现状及展望”的专题报告,为扩大我校的国际影响、展现我国学者的风采作出了贡献。

据悉,我校 2012年上半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派出工作已完成教师申报、学院推荐和学校审查阶段,申报教师12名,共有8名教师被学校最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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