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教师发展中心青年教师发展论坛第二期在我校学院路校区顺利举行,我校副校长李树忠作为特邀嘉宾参加并致辞。参加本期论坛的领导和嘉宾还有我校人事处宋乃龙副处长、刑事司法学院汪海燕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林华副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胡思博老师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张翔教授,论坛由我校法学院王蔚副教授主持。
论坛一开始,李校长简要回顾了我国教师发展中心的演变,指出教师发展中心是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展而来,其职能不仅覆盖教师教学,还包括教师学术交流和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针对当前复杂的学术问题及学校学科设置、教师管理等方面存在固化壁垒的现象,李校长提出需要不同学科的参与、从不同视角进行解决,尤其强调跨学科知识和拥有学科团队的重要性。此外,李校长对我校教师发展中心系列论坛在促进跨学科交流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表示肯定,并希望这些论坛能够发展成为具有吸引力的汇聚多学科青年教师的交流平台。
本次论坛以“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和发展”为主题,汪海燕教授首先作了精彩报告,报告从“什么是非法证据”和“为什么要排除非法证据”角度切入,介绍了非法证据的含义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随后,汪海燕以我国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为起点,全面回顾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和发展历程,并重点分析了2017年6月27日“两院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意义,并提出一系列需要进一步明确和探讨的问题。
此外,许身健、张翔、林华和胡思博四位老师分别从自己的研究领域对报告作了充分点评。许身健肯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的重要意义,表示人权保障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张翔认为宪法与刑事诉讼法为代表的部门法之间存在三重层次关系,据此提出宪法与部门法可以相向而行并开展广泛而有益的对话合作。林华简要介绍了非法证据在行政诉讼研究领域的现状,同时梳理了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领域中与非法证据相同或相似的问题。胡思博从自身所代理的两起民事案件切入,提出在强迫调解的证明上设想将调解合法的证明责任倒置给法院。
论坛最后的互动环节,来自实务部门的办案人员和现场同学分别向汪海燕老师进行了提问,汪海燕一一作出回应,本次论坛到此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