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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教职工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办理
作者:薪酬管理科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6日 17:19点击数:

服务事项名称

去世事业编教职工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办理

服务事项类别

审批类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描述

为学校去世事业编制教职工办理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办理科室及地点

人事处社保中心 昌平办公楼B210

工作人员及电话

A

刘学超 58909693

B

潘燕妮 58909108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黎  洋 58909566

办理

流程

1.事业编教职工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可申领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去世职工生前为离退休人员请至离退休工作处办理(58908043,张老师),生前为在职人员请至人事处薪酬管理科办理。

2.审核材料无误后,由人事处薪酬管理科报主管校长审批,由财务处发放。

需提前

准备的

材料

1.去世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共同签字的《委托书》;

2.办理者(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逝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

4.丧抚金领取人的银行卡及复印件。

预计

办结

时限

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材料齐全,经审核后,所涉信息正确无误,提交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常见

问答

一、请问申领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满足哪些申请条件?

答:申领人必须为我校去世事业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二、委托人可否是去世教职工的非直系亲属?

答:可以,需要在委托书中写清委托关系。

三、请问若去世教职工存在多个直系亲属,能否将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多个银行卡中?

答:可以,在所需提交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一份声明,就每张银行卡打入金额达成一致,并且需要所有直系亲属的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四、请问领取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的银行卡能否是去世教职工的工资卡?

答:通常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教职工去世后,财务处会冻结该职工的银行卡,所以该银行卡无法收到丧抚金。为避免打入失败,请务必使用去世教职工直系亲属的银行卡接收丧抚金。

五、请问若去世教职工在校医院有医药费用未结清,是否会对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领取造成影响?

答:财务处在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之前,会核实去世教职工在校医院的医药费用是否结清。若未结清,则会待结清后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相关

文件

1.《中国政法大学去世教职工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规定》(法大发〔20238号)

2.《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200965号)

3.《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教人司〔2014321号)

4.《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

注意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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