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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作者:综合科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6日 17:18点击数:

服务事项名称

在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服务事项类别

审批类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描述

专任教师在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中,涉及申请、录用等相关事宜办理。

办理科室及地点

人事处综合科 昌平办公楼B205

工作人员及电话

A

程丽萍 58909109

B

  58909109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罗智敏 58909106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

2.《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人事处综合科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并用印。

4.录用后,与人事处签署《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在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协议书》。

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一、办理申请手续需准备材料。

1.个人《申请》原件:需亲笔签名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所在单位公章。

2.拟用印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

二、办理录用手续需准备材料。

录用后,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所在单位公章的下列材料,到综合科签署协议:

1.《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在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协议书》(一式三份)。

2.如需出具现实表现等证明,证明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所在单位公章。

预计

 办结

 时限

如材料齐全,经业务科室审核,所涉人事(档案)信息正确无误,提交后当时即可办理完成。

 常见

 问答

一、请问申请在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在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专任教师岗位人员;

2.博士研究生毕业满1年;

3.在校工作满3年;

4.在职进站研究不影响本职工作;

5.培养单位原则上应为在京高校等。

二、请问个人书面《申请》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个人书面《申请》需包含下列内容:

1.本人基本情况(包含入校时间、现职称、所在单位、岗位类别等)。

2.申请入站研究基本情况(培养单位、专业、在站时间等)。

3.入站研究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是否对本职工作有促进作用,是否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等)。

4.本人承诺在站研究期间严格遵守学校请假考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相关

 文件

注意

 事项

如用印材料含有本人人事档案信息,需先由人事处信息与档案科查阅本人档案核实相关信息。因可能存在信息与档案不符的情况,需要修改用印材料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申请人预留充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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