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
开具工资转移单
服务事项类别
审批类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描述
为经学校批准正式办理调出、辞职手续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开具工资转移单。
办理科室及地点
人事处薪酬管理科 昌平办公楼B203
工作人员及电话
A岗
王蕾娜 58909111
B岗
张斯嘉 58909111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张静明 58909107
办理
流程
工资转移单,每月随到随办。
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本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人事处人事科负责开具的《行政介绍信》。
3.人事处社保中心负责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用结算通知单》。
预计
办结
时限
如材料齐全,经审核后,所涉信息正确无误,提交后当时即可办理完成。
常见
问答
一、请问委托他人代办的,签署授权委托书确有不便,有无其他替代方式?
答:委托他人代办的,签署授权委托书确有不便,可以提交一份委托人授权委托代办的“短信”内容截图复印件,截图需包含委托人手机号、短信发送时间等有效信息。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界面显示的“昵称”和“头像”不足以证明委托人身份真实有效,因此不能以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替代短信内容截图。
二、请问《行政介绍信》和《社会保险费用结算通知单》是否缺一不可?
答:是的。
相关
文件
1.《中国政法大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管理规定》(法大发〔2021〕67号)
2.《中国政法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暂行办法》(法大发〔2019〕119号)
注意
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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