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男教职工退休条件有哪些? 答:男教职工退休条件如下: 1.一般男性教职工,年满60周岁退休。(参照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2.获聘学校教授二级岗位,身体健康、经考核合格、能够胜任正常工作,学科建设确有需要的,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晚延迟至年满65周岁。(参照法大发〔2024〕3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退休规定的通知》) 3.获聘学校教授三级岗位,身体健康、经考核合格、能够胜任正常工作,学科建设确有需要的,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晚延迟至年满63周岁。(参照法大发〔2024〕3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退休规定的通知》) 4.2016年1月1日之前已受聘过本校博士生导师的,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晚延迟至年满65周岁。其博导岗位任职资格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按照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认定。 5.获聘学校“钱端升特聘讲座教授”的,聘期结束办理退休手续,最晚延迟至年满70周岁。 6.高级专家担任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等部门相关职务,至规定退休年龄时尚未卸任的,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参照法大发〔2024〕3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退休规定的通知》) 7.获聘学校终身教授的,退休年龄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终身教授本人自愿提出退休申请的,可以退休。(参照法大发〔2024〕3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退休规定的通知》) 二、请问女教职工退休条件有哪些?
答:女教职工退休条件如下: 1.工人身份女教职工,年满50周岁退休。(参照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2.一般非工人身份女教职工,年满55周岁退休。(参照国发[1978]104号《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3.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参照组通字〔2015〕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4.2019年1月起,工人身份女职工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者管理岗位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参照法大发〔2019〕46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工人身份女职工》办理退休年龄条件的通知》) 5.获聘学校教授二级岗位,身体健康、经考核合格、能够胜任正常工作,学科建设确有需要的,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晚延迟至年满65周岁。(参照法大发〔2024〕3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退休规定的通知》) 6.获聘学校教授三级岗位,身体健康、经考核合格、能够胜任正常工作,学科建设确有需要的,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晚延迟至年满63周岁。(参照法大发〔2024〕3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退休规定的通知》) 7.2016年1月1日之前已受聘过本校博士生导师的,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晚延迟至年满65周岁。其博导岗位任职资格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按照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认定。8.获聘学校“钱端升特聘讲座教授”的,聘期结束办理退休手续,最晚延迟至年满70周岁。 9.高级专家担任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等部门相关职务,至规定退休年龄时尚未卸任的,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参照法大发〔2024〕3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退休规定的通知》) 10.获聘学校终身教授的,退休年龄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终身教授本人自愿提出退休申请的,可以退休。(参照法大发〔2024〕38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退休规定的通知》) 三、请问高级专家怎么办理延迟退休? 答: 1.每年12月,人事处人事科预测算次年年满60周岁的高级专家名单。 2.人事处人事科发布相关通知,各单位及时查阅并核实本单位情况,及时通知涉及的高级专家。 3.如所在单位高级专家确有延长退休年龄的需要,请所在单位于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即填写《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说明》交至人事处人事科,所在单位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4.人事处对二级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学校领导进行审批。人事处备案并如期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四、请问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怎么办理提前退休? 答: 1.每年12月,人事处人事科预测算次年年满55周岁的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2.人事处人事科发布相关通知,各单位及时查阅并核实本单位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如所在单位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年满五十五周岁退休的,个人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申请表》(可附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审核(其中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还需报组织部审核),经所在单位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所在单位交申请表及汇总表至人事处人事科。 4.人事处对二级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学校领导进行审批。 5.人事处备案并如期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