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
教师校外兼职办理
服务事项类别
审批类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描述
专任教师校外兼职审批手续办理。
办理科室及地点
人事处师资科 昌平校区办公楼B215室
工作人员及电话
A岗
荀自园 58909720
B岗
马雯月 58909575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张静明 58909107
办理
流程
1.专任教师(非处级领导)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校外兼职申请表》(专任教师)。
2.教师本人联系兼职单位,取得兼职单位的声明(可填写在表格里也可单独附声明)。
3.本人签署承诺。
4.报二级单位审批同意。
5.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履行完审批手续后,扫描该申请表反馈二级单位和教师本人后方可从事兼职活动。
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中国政法大学校外兼职申请表》(专任教师)
办结
时限
如申请表格信息无误、盖章签字手续齐全,经业务科室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学院和教师本人。
常见
问答
一、请问兼职工作期限能否填写长期?
答:不可以,兼职期限需写明具体起止日期,且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请问工作内容与取酬情况能否为空?
答:不可以,需写明具体的兼职工作内容和兼职期间的取酬情况。
相关
文件
《中国政法大学规范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法大发〔2021〕21号)
注意
事项
如需开具的相关证明中涉及本人人事档案等信息,需先经人事处信息与档案科查阅个人档案后提供,办结时限视查档时间而定。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
部门邮箱:rsc@cupl.edu.cn 联系电话:010-58909109
办公地址:昌平区府学路27号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