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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校外兼职办理
作者:师资科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6日 17:14点击数:

服务事项名称

教师校外兼职办理

服务事项类别

审批类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描述

专任教师校外兼职审批手续办理

办理科室及地点

人事处师资科 昌平校区办公楼B215

工作人员及电话

A

滑  蕊 58909660

B

马雯月 58909575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张静明 58909107

1.专任教师(非处级领导)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校外兼职申请表》(专任教师)。

2.教师本人联系兼职单位,取得兼职单位的声明(可填写在表格里也可单独附声明)。

3.本人签署承诺。

4.报二级单位审批同意。

5.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履行完审批手续后,扫描该申请表反馈二级单位和教师本人后方可从事兼职活动。

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中国政法大学校外兼职申请表》(专任教师)

办结

 时限

如申请表格信息无误、盖章签字手续齐全,经业务科室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学院和教师本人

常见

 问答

一、请问兼职工作期限能否填写长期?

答:不可以,兼职期限需写明具体起止日期,且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请问工作内容与取酬情况能否为空?

答:不可以需写明具体的兼职工作内容和兼职期间的取酬情况。

相关

 文件

《中国政法大学规范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法大发〔202121号)

注意

 事项

如需开具的相关证明中涉及本人人事档案等信息,需先经人事处信息档案科查阅个人档案后提供,办结时限视查档时间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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