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证明用途为:购房、购车、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为他人做担保、子女入学用途。 请于智慧法大-应用中心-电子签章平台自行下载或持校园卡至昌平校区或海淀校区自助服务机打印。 二、在职证明用途为:因私出国(出境) 1.非处级干部为办理因私出国(出境) 需申请人于智慧法大-办事中心-在职及收入证明(因私出境事由)进行申请,或提供《人事用印申请单(因私出境用)》(人事处官网下载),用印申请单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处级及处级以上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出境) 如需开具在职证明,由所在单位、组织部等部门预先审批后,凭已审批完毕的智慧法大截图办理或提供《人事用印申请单(因私出境用)》(人事处官网下载),用印申请单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在职证明用途为:因公出国(出境) 如需开具在职证明的,应由所在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部门预先审批,凭已审批完毕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办理。 教职工因公赴台:因入台手续比较特殊,需提前开具在职证明后,才能办理入台审批手续和因公审批手续,故拟开具在职证明时,需申请人提供《人事用印申请单》(人事处官网下载),用印申请单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具的证明中“出国”“回国”字样应换为“出境”“回大陆”等。 四、在职证明为除上述以外其他用途的 需申请人于智慧法大-办事中心-人事处用印申请进行申请或提供《人事用印申请单》(人事处官网下载),用印申请单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