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并经党委常委会决定,调彭文华同志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根据京外调干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彭文华,男,1972年5月1日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个人学历教育经历:1990年江西省南昌师范学校毕业,1994年在江西教育学院脱产进修,获得汉语言文学大专学历;1999年,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1990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职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观咀中学,任中学教师;1999年7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任讲师;2001年7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任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2011年7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7月至2025年2月,就职于上海政法学院,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彭文华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八十余篇。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等出版著作六部,主编著作教材七部。先后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十一项。
彭文华有随迁子女两人。其子彭志轩,22岁,其女彭子桐,8岁,均为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和随迁进京政策,拟随迁进京。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或人事处联系。
纪委办监察处联系电话:5890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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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25年5月12日